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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頭疼腦熱,手機一鍵下單,藥品很快送到家……當前,一些藥店開展網上藥品銷售業務并配備快捷的物流服務,讓網絡購藥像網絡購物一樣便
捷,“互聯網+藥品流通”的新業態打開了廣闊市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2022年,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網絡銷售額已達2924
億元,預計2023年將超過3500億元。
??新業態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同時,也意味著風險和不確定性。應當看到,藥品不是一般商品,相比線下購藥,很多人在網上購藥時很難得到醫生
或藥師當面指導,如果用藥不當,可能會出現用藥安全問題。此外,藥品網絡銷售主體類型多、數量龐大,“魚龍混雜”的現象時有發生,監管難
度比實體藥店更大。
??無規矩不成方圓。新業態雖是后來者,但依法規范不能姍姍來遲,必須適時跟上,盡快補齊法律短板,并在變化中不斷完善。截至目前,藥品、
醫療器械、化妝品均已出臺了專門的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主要明確了監管部門、經營企業和第三方平臺的法律責任,強化網絡銷售監測、發現
案件調查處理的相關規定,強調安全風險控制的相關措施,要求對網售全過程強化質量管理。
??以“網售處方藥”為例,按照線上線下一致性原則,為引導在線購藥回歸“先方后藥”,去年出臺的《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從藥品網
絡零售企業入手,要求在處方藥銷售主頁面、首頁面不得直接公開展示處方藥包裝、標簽等信息;通過處方審核前,不得展示說明書等信息,不得
提供處方藥購買的相關服務。也就是說,患者無法根據頁面信息自行選藥,必須問診開方后才能獲得更完整的信息。
??關于網絡銷售藥品,上級部門要對網絡銷售企業和主要的第三方平臺實行全覆蓋的網絡監測。不久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二批4起藥
品網絡銷售典型案例,涉及部分平臺的入駐商家,違法違規行為主要為無證銷售藥品、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組織經營活動、未憑處方銷售處
方藥等。
??從公布的案例中可以得知,涉及的平臺都是大企業。這說明,第三方平臺必須擔負起管理和監督責任。人們對網上藥店寄予厚望,是相信其能為
人們提供更多選擇,讓買藥更方便、價格更透明。這是平臺經濟良性運行的基礎,也是人們愿意對成長中的互聯網平臺給予善意的原因。若對那些違
法違規行為“網開一面”,即便一段時間內能獲得高額收益,平臺也會失去核心競爭力。為此,平臺理應帶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入駐商家的合法
資質審核和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作。(年 巍)